博野县经济开发区于2005年启动建设,2012年10月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并更名为“河北博野经济开发区”。2018年开发区在原规划基础上调规,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审查。目前,随着雄安新区规划的实施,开发区拟引入安新县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并调整规划内容,同期开展规划环评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为充分了解周边社会各界对开发区总体调规划整的意见,现对博野经济开发区总体调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告。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aR68l99vUHoeOnzcEja5w,提取码:xbkm 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以电话或邮件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东区、食品工业园及南区轻化工产业区工业用地周边3km范围及南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区工业用地周边5km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下载)。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相关意见和内容,通过邮寄、邮件等形式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开发单位或环评单位。如有其他问题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开发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咨询。 1、开发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开发单位:河北博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312-8321126 邮箱:byjjkfq@163.com 2、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北瑞三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11-69053091 邮箱:hbsdhbs@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有效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6月9日。 河北博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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