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省、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开展博野县住建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第一次内部抽查,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2年6月10日至6月30日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随机抽取在工商机关登记的已成立状态的全县建筑业企业,抽取比例为10%。 三、抽查内容: 1. 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各类企业资质许可后监督检查。 2.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人员资格许可后监督检查。 3. 建筑市场监督检查。 4.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5. 工程建设标准监督检查。 6. 民用建筑节能监督检查。 7. 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监督检查。 8. 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活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9.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许可后的监督检查。 10.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后的监督检查。 11. 城市燃气、城市供热监督检查。 12.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许可后的监督检查。 13. 城市生活垃圾及餐厨废弃物处置许可后的监督检查。 14. 城市建筑垃圾收集、运输核准许可后的监督检查。 15.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审批后的监督检查。 16.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监督检查。 17.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的检查。 18. 对已建成运行的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状况和处理效果进行检查 19.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后的监督检查。 20. 建筑工地大气污染防治。 21. 对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检查。 22. 对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的检查。 23. 城市树木移植或砍伐审批后的监管。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抽查市场主体名单,并自动派发到监管部门,由参与抽查部门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并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将检查任务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五、抽查组织实施 (一)检查方式 1.抽查部门按照抽查内容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检查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检查表上如实记录。 (二)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进行公示。 博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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