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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博野县税务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开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组织开展2022年度内部 “双随机、一公开”双随机抽查,此次抽查将采用“双随机+信用风险分类”模式,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按照不同比例抽取检查对象,并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由检查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内容对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纳税人状态为正常的橡胶业企业、纳税人状态为正常的纺织业企业、纳税人状态为正常的中药饮片加工企业

(二)抽查比例:按照不同比例进行抽取。其中纳税人状态为正常的橡胶业企业,按照5%的比例抽取;纳税人状态为正常的纺织业企业,按照4%的比例抽取;纳税人状态为正常的中药饮片加工企业,按照3%的比例抽取。

二、抽查时间

2022年9月5日至11月30日

三、抽查内容   

1.是否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2.是否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

3.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发票领取及使用;

4.企业注册登记地址与实际生产经营地址是否一致。

四、抽查组织实施

此次抽查由风险管理股牵头,县局双随机执法人员负责落实抽查检查工作。

(一)抽查方式及流程

1.风险管理股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2.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

3.各检查组在实施检查前,要提前通知检查对象,告知需要准备的检查资料,确保一次性完成检查。

4.实施检查要严格按照抽查事项进行,并注意拍摄影像资料。

(二)公示抽查结果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录入抽查结果,并依法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系统”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已实施检查但未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检查。

五、抽查工作要求

各执法人员高度重视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在检查工作中,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切实负起责任,不要敷衍了事,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按时完成抽查任务。按照“谁抽查,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国家税务总局博野县税务局

2022年9月1日

名  称: 国家税务总局博野县税务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dsj/2022-00059
发布机构: 税务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22-09-01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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