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县实施防空警报试鸣的 通 告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河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着眼于防空防灾实际需要,县政府决定于2024 年7月7日上午10 时00分至10 时23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 一、试鸣时间 2024年7月7日10时00分至10时23分 二、警报信号及发放时间 《一》预先警报: 10 时00 分00 秒一10时03 分00 秒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一个周期; 《二》 空袭警报: 10 时10分00 秒一10 时13 分00 秒鸣6 秒,停6秒,反复15 次为一个周期; 《三》解除警报: 10 时20 分00 秒一10 时23 分00 秒连续长鸣3分。 10时23 分活动结束。 警报试鸣期间,每种警报信号只鸣响一个周期,每个周期为3 分钟,每种警报信号之间间隔7分钟。 三、有关要求 实施防空警报试鸣,是唤醒全社会、全民在和平环境下居安思危意识的必要手段,是规范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和检验防空预警能力的有效途径。试鸣期间,全县一切活动照常,请广大人民群众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保持平稳心态,遵守和维持好试鸣期间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工作顺利进行。
博野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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