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 野 县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城东镇大西章村及有关农户: 博野县2024年度第3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10月18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681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3.3241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681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0月18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3.3241 (二)范围:城东镇大西章村西南侧(1号地)(东至:大西章村耕地;南至:大西章村耕地;西至:大西章村耕地;北至:大西章村耕地)的土地;城东镇大西章村西南侧(2号地)(东至:大西章村耕地;南至:大西章村耕地;西至:大西章村耕地;北至:大西章村耕地)的土地。 (三)用途:工矿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boye.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博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博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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