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程委镇北板桥村及有关农户: 博野县潴龙河治理工程(博野段)建设项目于2024年9月3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67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30.6278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676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7493公顷 (二)范围:征收你村(地块76)位于北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北板桥村;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北板桥村)的土地,面积约0.0576公顷;征收你村(地块77)位于北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北板桥村;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北板桥村)的土地,面积约0.3685公顷;征收你村(地块78)位西北侧(东至:北板桥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北板桥村;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0.0244公顷;征收你村(地块79)位于西北侧(东至:北板桥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北板桥村;北至:北板桥村)的土地,面积约0.1295公顷;征收你村(地块80)位于西北侧(东至:北板桥村;西至:北板桥村;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北板桥村)的土地,面积约0.0130公顷;征收你村(地块81)位于西北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北板桥村;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北板桥村)的土地,面积约0.1131公顷;征收你村(地块82)位于西南侧(东至:北板桥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北板桥村;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0.0016公顷;征收你村(地块83)位于西南侧(东至:潴龙河大堤、北板桥村;西至:安平县、南板桥村、北板桥村;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1.0354公顷;征收你村(地块84)位于西南侧(东至:北板桥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北板桥村;北至:北板桥村)的土地,面积约0.0040公顷;征收你村(地块85)位于西南侧(东至:北板桥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北板桥村)的土地,面积约0.0022公顷。 (三)用途:全部为水工建设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boye.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博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博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0日 博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程委镇夹河村及有关农户: 博野县潴龙河治理工程(博野段)建设项目于2024年9月3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67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8.248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676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9304公顷 (二)范围:征收你村(地块58)位于西北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夹河村、维新村、刘村;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0.1969公顷;征收你村(地块59)位于北侧(东至:夹河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夹河村;北至:夹河村)的土地,面积约0.0259公顷;征收你村(地块60)位于北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夹河村;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夹河村)的土地,面积约0.0275公顷;征收你村(地块61)位于北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夹河村)的土地,面积约0.0205公顷;征收你村(地块62)位于北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夹河村;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夹河村)的土地,面积约0.0853公顷;征收你村(地块63)位于北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夹河村)的土地,面积约0.0188公顷;征收你村(地块64)位于西北侧(东至:夹河村;西至:夹河村;南至:夹河村;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0.0037公顷;征收你村(地块65)位于北侧(东至:夹河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夹河村)的土地,面积约0.0026公顷;征收你村(地块66)位于西北侧(东至:夹河村;西至:夹河村;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夹河村)的土地,面积约0.0118公顷;征收你村(地块67)位于西北侧(东至:夹河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夹河村;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0.1990公顷;征收你村(地块68)位于西北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夹河村;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夹河村)的土地,面积约0.0437公顷;征收你村(地块71)位于西侧(东至:夹河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夹河村;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0.0012公顷;征收你村(地块72)位于西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夹河村;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夹河村)的土地,面积约0.0280公顷;征收你村(地块73)位于西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夹河村)的土地,面积约0.0170公顷;征收你村(地块74)位于西侧(东至:夹河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夹河村;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0.1973公顷;征收你村(地块75)位于西侧(东至:夹河村;西至:夹河村;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夹河村)的土地,面积约0.0512公顷。 (三)用途:全部为水工建设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boye.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博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博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0日 博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程委镇解村及有关农户: 博野县潴龙河治理工程(博野段)建设项目于2024年9月3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67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8.248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676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2770公顷 (二)范围:征收你村(地块3)位于西北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解村村地;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解村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2618公顷;征收你村(地块4)位于西北侧(东至:解村村地;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解村村地;北至:蠡县薛庄)的土地,面积约0.0082公顷;征收你村(地块5)位于西北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解村村地;南至:解村村地;北至:解村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70公顷。 (三)用途:全部为水工建设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boye.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博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博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0日 博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程委镇解营村及有关农户: 博野县潴龙河治理工程(博野段)建设项目于2024年9月3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67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8.248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676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2.5230公顷 (二)范围:征收你村(地块6)位于北侧(东至:解营村村地;西至:解营村村地;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解营村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64公顷;征收你村(地块7)位于北侧(东至:解营村村地;西至:解营村村地;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解营村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52公顷;征收你村(地块8)位于北侧(东至:解营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解营村;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0.2509公顷;征收你村(地块9)位于北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解营村;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解营村)的土地,面积约0.0689公顷;征收你村(地块10)位于西北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解营村;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解营村)的土地,面积约0.1343公顷;征收你村(地块15)位于西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解营村;南至:解营村;北至:解营村)的土地,面积约1.3919公顷;征收你村(地块16)位于西侧(东至:解营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解营村;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0.0030公顷;征收你村(地块17)位于西侧(东至:解营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0.0081公顷;征收你村(地块18)位于西侧(东至:解营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解营村;北至:解营村)的土地,面积约0.0011公顷;征收你村(地块19)位于西南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解营村;南至:解营村;北至:解营村)的土地,面积约0.0109公顷;征收你村(地块20)位于西南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宋村、解营村;南至:宋村;北至:解营村)的土地,面积约0.6104公顷;征收你村(地块21)位于西南侧(东至:解营村、宋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宋村;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0.0290公顷;征收你村(地块22)位于西南侧(东至:解营村;西至:宋村;南至:宋村、解营村;北至:宋村、解营村)的土地,面积约0.0029公顷。 (三)用途:全部为水工建设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boye.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博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博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0日 博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程委镇刘村及有关农户: 博野县潴龙河治理工程(博野段)建设项目于2024年9月3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67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8.248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676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3214公顷 (二)范围:征收你村(地块40)位于西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刘村;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刘村、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1.0012公顷;征收你村(地块54)位于西南侧(东至:刘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刘村;北至:刘村)的土地,面积约0.0069公顷;征收你村(地块55)位于西南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刘村;南至:刘村;北至:刘村)的土地,面积约0.0279公顷;征收你村(地块56)位于西南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刘村;南至:刘村;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0.0240公顷;征收你村(地块57)位于西南侧(东至:刘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刘村)的土地,面积约0.0013公顷;征收你村(地块58)位于西南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夹河村、维新村、刘村;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0.2601公顷。 (三)用途:全部为水工建设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boye.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博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博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0日 博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程委镇宋村及有关农户: 博野县潴龙河治理工程(博野段)建设项目于2024年9月3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67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8.248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676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5.9363公顷 (二)范围:征收你村(地块20)位于北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宋村、解营村;南至:宋村;北至:解营村)的土地,面积约0.1332公顷;征收你村(地块21)位于北侧(东至:宋村、解营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宋村;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0.0069公顷;征收你村(地块28)位于西北侧(东至:迁家庄村、宋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迁家庄村、宋村;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0.2448公顷;征收你村(地块29)位于北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宋村;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宋村)的土地,面积约1.7493公顷;征收你村(地块30)位于北侧(东至:宋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宋村;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0.1134公顷;征收你村(地块31)位于北侧(东至:宋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宋村;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0.6775公顷;征收你村(地块32)位于西侧(东至:宋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宋村;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0.2418公顷;征收你村(地块33)位于西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宋村;南至:宋村;北至:宋村)的土地,面积约0.5254公顷;征收你村(地块34)位于西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宋村;南至:潴龙河大堤、宋村;北至:宋村)的土地,面积约0.1819公顷;征收你村(地块35)位于西南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宋村;南至:宋村;北至:宋村)的土地,面积约0.4359公顷;征收你村(地块36)位于西南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宋村;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宋村)的土地,面积约0.6884公顷;征收你村(地块37)位于西南侧(东至:宋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宋村;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0.0522公顷;征收你村(地块38)位于西南侧(东至:宋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宋村;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0.0248公顷;征收你村(地块39)位于西南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宋村;南至:宋村;北至:宋村)的土地,面积约0.0701公顷;征收你村(地块40)位于北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刘村;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刘村、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0.1329公顷;征收你村(地块42)位于西南侧(东至:迁家庄村、白塔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白塔村;北至:潴龙河大堤、迁家庄村)的土地,面积约0.6578公顷。(三)用途:全部为水工建设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boye.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博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博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0日 博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程委镇维新村及有关农户: 博野县潴龙河治理工程(博野段)建设项目于2024年9月3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67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8.248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676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8468公顷 (二)范围:征收你村(地块58)位于西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夹河村、维新村、刘村;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0.8468公顷。 (三)用途:全部为水工建设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boye.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博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博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0日 博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南小王镇白塔村及有关农户: 博野县潴龙河治理工程(博野段)建设项目于2024年9月3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67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8.248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676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2.9650公顷 (二)范围:征收你村(地块42)位于东北侧(东至:迁家庄村、白塔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白塔村;北至:潴龙河大堤、迁家庄村)的土地,面积约1.3966公顷;征收你村(地块43)位于东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白塔村;南至:白塔村;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0.0044公顷;征收你村(地块44)位于东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白塔村;南至:白塔村;北至:白塔村)的土地,面积约0.0331公顷;征收你村(地块45)位于东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白塔村;南至:白塔村;北至:白塔村)的土地,面积约0.0718公顷;征收你村(地块46)位于东侧(东至:白塔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白塔村;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0.3708公顷;征收你村(地块47)位于东南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白塔村;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白塔村)的土地,面积约0.0299公顷;征收你村(地块48)位于东南侧(东至:白塔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白塔村;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0.9407公顷;征收你村(地块49)位于东南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白塔村;南至:白塔村;北至:白塔村)的土地,面积约0.0247公顷;征收你村(地块50)位于东南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白塔村;南至:白塔村;北至:白塔村)的土地,面积约0.0547公顷;征收你村(地块51)位于东南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白塔村;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白塔村)的土地,面积约0.0383公顷。 (三)用途:全部为水工建设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boye.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博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博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0日 博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南小王镇陈庄村及有关农户: 博野县潴龙河治理工程(博野段)建设项目于2024年9月3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67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8.248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676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1700公顷 (二)范围:征收你村(地块90)位于南侧(东至:安平县;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陈庄;北至:陈庄、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1.1700公顷。 (三)用途:全部为水工建设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boye.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博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博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0日 博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南小王镇董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博野县潴龙河治理工程(博野段)建设项目于2024年9月3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67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8.248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676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3.4938公顷 (二)范围:征收你村(地块11)位于东侧(东至:董家庄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董家庄村;北至:李家沱村)的土地,面积约1.8753公顷;征收你村(地块12)位于东南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董家庄村;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0.0076公顷;征收你村(地块13)位于东侧(东至:董家庄村、迁家庄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迁家庄村;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1.6109公顷。 (三)用途:全部为水工建设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boye.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博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博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0日 博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南小王镇淮南村及有关农户: 博野县潴龙河治理工程(博野段)建设项目于2024年9月3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67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8.248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676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2.2010公顷 (二)范围:征收你村(地块52)位于东侧(东至:淮南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淮南村;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0.9667公顷;征收你村(地块53)位于东侧(东至:淮南村;西至:淮南村;南至:淮南村;北至:淮南村)的土地,面积约0.0071公顷;征收你村(地块69)位于东南侧(东至:淮南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安平县北白沙庄村;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1.2117公顷;征收你村(地块70)位于东侧(东至:淮南村;西至:淮南村;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淮南村)的土地,面积约0.0155公顷。 (三)用途:全部为水工建设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boye.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博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博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0日 博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南小王镇迁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博野县潴龙河治理工程(博野段)建设项目于2024年9月3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67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8.248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676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3.6356公顷 (二)范围:征收你村(地块13)位于东北侧(东至:董家庄村、迁家庄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迁家庄村;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1.0275公顷;征收你村(地块14)位于东北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迁家庄村;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0.0211公顷;征收你村(地块23)位于东北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迁家庄村;南至:迁家庄村;北至:迁家庄村)的土地,面积约0.1442公顷;征收你村(地块24)位于东北侧(东至:迁家庄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迁家庄村)的土地,面积约0.5146公顷;征收你村(地块25)位于东北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迁家庄村;南至:迁家庄村;北至:迁家庄村)的土地,面积约0.0221公顷;征收你村(地块26)位于东侧(东至:迁家庄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1.0533公顷;征收你村(地块27)位于东侧(东至:迁家庄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迁家庄村;北至:迁家庄村)的土地,面积约0.0062公顷;征收你村(地块28)位于东南侧(东至:迁家庄村、宋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迁家庄村、宋村;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0.7265公顷;征收你村(地块41)位于东南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迁家庄村;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迁家庄村)的土地,面积约0.0467公顷;征收你村(地块95)位于东南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迁家庄村地;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公路)的土地,面积约0.0734公顷。 (三)用途:全部为水工建设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boye.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博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博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0日 博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南小王镇套里村及有关农户: 博野县潴龙河治理工程(博野段)建设项目于2024年9月3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67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8.248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676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6175公顷 (二)范围:征收你村(地块91)位于南侧(东至:套里村;西至:套里村;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套里村)的土地,面积约0.0035公顷;征收你村(地块92)位于南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套里村;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套里村)的土地,面积约0.0038公顷;征收你村(地块93)位于南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套安国市;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套里村)的土地,面积约0.0320公顷;征收你村(地块94)位于南侧(东至:潴龙河大堤;西至:安国市;南至:套里村;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1.5782公顷。 (三)用途:全部为水工建设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boye.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博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博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0日 博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南小王镇小北河村及有关农户: 博野县潴龙河治理工程(博野段)建设项目于2024年9月3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67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8.248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676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9299公顷 (二)范围:征收你村(地块1)位于南侧(东至:小北河村地、蠡县西柳青;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0.8805公顷;征收你村(地块2)位于南侧(东至:小北河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蠡县西柳青;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0.0494公顷。(三)用途:全部为水工建设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boye.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博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博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0日 博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程委镇南板桥村及有关农户: 博野县潴龙河治理工程(博野段)建设项目于2024年9月3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67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8.248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676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0308公顷 (二)范围:征收你村(地块83)位于西侧(东至:潴龙河大堤、北板桥村;西至:安平县、南板桥村、北板桥村;南至:潴龙河大堤;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0.9216公顷;征收你村(地块86)位于西侧(东至:南板桥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南板桥村;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0.0106公顷;征收你村(地块87)位于西南侧(东至:南板桥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南板桥村;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0.0143公顷;征收你村(地块88)位于西南侧(东至:南板桥村;西至:南板桥村;南至:南板桥村;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0.0738公顷;征收你村(地块89)位于西南侧(东至:南板桥村;西至:潴龙河大堤;南至:南板桥村;北至:潴龙河大堤)的土地,面积约0.0105公顷。 (三)用途:全部为水工建设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boye.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博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博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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