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县征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方面。重点征集违规跨区域执法、违规异地指定管辖、执法主体不按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审批程序等问题。
(二)趋利性执法方面。征集违规设置执法数量考核指标,设置非税收入任务,以罚款进行创收,以罚款数额进行排名或者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规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乱罚款、滥收费;利用执法职权刁难企业、吃拿卡要、谋取利益等问题线索。
(三)乱收费方面。重点征集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变相收费;不落实停征免收有关收费项目;不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不按规定使用收费票据等问题线索。
(四)乱罚款方面。重点征集违法设定罚款,滥用行政裁量基准、类案不同罚、小过重罚、对轻微过错施以顶格罚款;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不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等问题线索。
(五)乱检查方面。重点征集不具备行政检查主体资格实施检查;未按照公布的行政检查事项和标准实施检查;未按照规定程序实施检查;“企业宁静日”期间未经批准入企开展现场行政检查;实施行政检查不出具行政检查通知书;擅自部署专项检查;随意扩大行政检查范围,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以及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问题线索。
(六)乱查封方面。重点征集没有依据实施查封;违法扩大查封范围,使用或损毁查封场所、设备或财物;违反法定程序查封,将查封的场所、设备或财物据为己有,将查封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违法查封、冻结、划转企业和个人财产等问题线索。
(七)执法不作为方面。重点征集执法不力、执法不严,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压案不查;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不处理、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限,对重大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执法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问题线索。
(八)执法不规范方面。重点征集无法律依据擅自随意委托执法,执法畸轻畸重、显失公平,不听取陈述申辩,不按法定程序组织听证,不告知法定救济途径;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态度恶劣、训斥威胁;在开展专项整治、清理整顿等活动中采取普遍停产、停业措施等“一刀切”执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