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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的

项目类别: 行政处罚

办事类别: 个人办事 → 交通车辆

办理依据: ①《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7条1项《道路交通安全法》

 

审批权限: 无

法定期限: 收到处罚书后15日内

承诺期限: 无

申报材料: 民警当场开具的处罚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

收费标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处5---50元罚款

承办科室: 法制室

咨询电话:   

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单位地址:  公安局

办理流程

及附件: 办理民警当场处罚。

名  称: 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索 引 号: zfb/2017-00265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6-03-23
主题分类: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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