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2019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2019-05-10 信息发布人:政府办 |
博野县2019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9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2018年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冀财农〔2018〕65号)、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冀财农〔2019〕51号)、保定市财政局、保定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推进2018年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保财农〔2018〕49号)等文件要求,扎实做好涉农资金整合,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以“六个精准”、“五个一批”为抓手,以我县36个重点贫困村为主战场,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年度脱贫目标为依据,切实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确度和效益,确保按时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编制的必要性 严格执行整合涉农资金集中用于脱贫攻坚试点政策,在因需而整的基础上做到应整尽整,进一步提高整合质量。统筹做好整合资金使用管理,编制好项目实施方案,抓好项目实施,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全面加强各类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落实资金使用者的绩效主体责任,明确绩效目标,加强执行监控,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三)年度脱贫任务目标 2019年,全县减少国家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1359人,进一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升重点贫困村基础设施水平。 (四)预期综合效果 认真落实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全县脱贫攻坚规划,通过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的投入使用,大力实施扶贫扶志攻坚行动,积极发展自主发展产业,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提升贫困群众致富能力;大力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培育产业发展,稳定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实现贫困户产业项目多点支撑,多重覆盖;强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升攻坚行动,加强贫困村道路和环境建设,切实提升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二、整合资金范围及规模 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962万元(不含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际整合3108万元。 (一)省级资金 到县资金3482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682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11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20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489万元)。 实际整合2793万元(冀财农〔2018〕186号、冀财农〔2019〕25号、冀财农〔2019〕26号、冀财农〔2019〕30号)。 (二)市级资金 到县资金215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5万元)。 实际整合215万元(保财农〔2018〕98号)。 (三)县级资金 县级财政扶贫资金265万元。 实际整合100万元。 三、建设任务 截至目前,项目计划总投资3108万元,其中农业生产发展产业扶贫项目1866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业生产发展产业扶贫项目1866万元 入股分红类项目。我县入股分红类项目资金1866万元,涉及6个镇98个村1244户贫困户2209人贫困人口申请入股分红类项目(北杨镇11个村350户625人、博野镇20个村187户363人、城东镇13个村189户312人、程委镇33个村331户586人、南小王镇18个村181户310人、东墟镇3个村6户13人),申请金额为1.5万元/户,共1866万元,年分红比例定为8%,贫困户每年可获得分红1200元,其中入股河北省创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350户625人,入股保定大汉绿洲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674户1212人,入股河北中植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20户372人。县农业局已聘请第三方对实施主体的经营业务、盈利能力、资产负债、带动能力以及发展前景进行了综合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二)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1242万元 1.道路建设项目。我县道路建设项目资金1208.1万元,涉及7个镇34个村申请道路建设102699平米,预计受益贫困户5334户贫困人口14393人(博野镇4个村13415平米,预计受益贫困户288户贫困人口755人;程委镇9个村26414平米,预计受益贫困户1215户贫困人口3974人;小店镇3个村9912平米,预计受益贫困户505户贫困人口1286人;东墟镇5个村16520平米,预计受益贫困户857户贫困人口2512人;城东镇2个村6608平米,预计受益贫困户791户贫困人口1763人;北杨镇2个村5003平米,预计受益贫困户158户贫困人口381人;南小王镇9个村24827平米,预计受益贫困户1520户贫困人口3722人),提升34个贫困村基础设施水平,改善贫困群众出行条件。 2.路灯建设项目。我县路灯建设项目资金33.9万元,涉及3个镇7个贫困村路灯安装678盏,预计受益贫困户1477户贫困人口3521人。(博野镇3个村128盏,预计受益贫困户264户贫困人口671人;南小王镇2个村300盏,预计受益贫困户422户贫困人口1087人;城东镇2个村250盏,预计受益贫困户791户贫困人口1763人),用于提升7个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 四、项目实施 (一)项目申报 根据我县扶贫开发规划、年度脱贫计划,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择优选择发展项目,以村为主体,由项目村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各镇科学制定本镇脱贫攻坚规划,对项目村所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后上报至各相关行业部门。各相关行业部门对各镇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后向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项目申报、入项目库,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项目库项目,编制博野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清单。 (二)项目论证 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的论证由责任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机构进行评估论证。 (三)项目审核 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的审核由县级相关行业部门严格对照县级“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和行业部门规划,对各镇上报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可行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四)项目批复 由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审议会议,对编报的项目进行研究、同意,以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文件正式审批。 (五)项目公示 整合涉农资金项目经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各职能部门及有关镇也要进行公开公示,经批准并建设竣工的项目要在实施地公告,实行扶贫项目阳光化管理。 (六)项目实施 整合涉农资金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相关责任部门尽快按程序和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 (七)项目验收 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完工后,相应责任部门组织项目村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及贫困户代表对涉农资金项目进行联合验收。 (八)资金拨付 整合资金分解下达到责任部门或项目主体,责任部门验收合格后,组织报账资料,及时拨付资金,对整合资金支出进度及使用绩效承担主体责任。 五、组织保障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由县长为组长、有关县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博野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的协调、沟通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扶贫办主任兼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项目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申报、监督项目实施、监管资金使用和项目后期管理维护等,及时向分管县级领导汇报项目有关情况。各有关县级领导,根据分管职责和分管部门对责任部门负责的项目负总责,协调解决资金整合使用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指导各责任部门按时按质按要求完成工作。 (三)加强项目与资金管理 积极推行项目公示制、项目法人负责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制(或进行政府采购)、项目建设监理制,确保整合项目顺利实施。发挥审计、财政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作用,对各项精准扶贫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检查,依托第三方机构,对重点项目进行评审,对精准脱贫资金使用绩效进行监测评价,提高使用效益。 (四)完善绩效评价考核办法 进一步完善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绩效考评制度,真正从制度层面推进全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任务的落实,并将其纳入扶贫开发工作考核。 (五)加强公告公示 1.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县级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经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公告;镇、村级在接到上级下达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后,及时予以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和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 2.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年度终了,县、镇、村三级要分别对本级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和减贫机制实现等。 3.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责任单位或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前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检验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对于无法长期公开保存的,及时将公开内容原件、场景照片、影像资料等整理归档保存。 附件:1.博野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 组 2.博野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清单 3.博野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 清单
附件1: 博野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领导小组
组 长:刘永泽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张长春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时耀曙 县政府副县长 张 岚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赵占领 县财政局局长 张旺辉 县扶贫办主任 祝孟良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赵志安 县审计局局长 武彦爽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 赵利波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赵宁阳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书记 崔国辉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长 王 刚 县人社局局长兼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王 涛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谷占亮 县住建局局长 罗会然 县民政局局长 郝盼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代朝辉 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刘长路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 胡 伟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刘恩普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张泽辉 县政府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旺辉兼任,负责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整合使用工作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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