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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野县2020年春季征兵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06     信息发布人:政府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为贯彻落实全国征兵工作业务座谈会精神,为全面做好2020年度我县春季征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安排。2020年全县征兵工作将按照“一次计划、两次组织”的基本思路进行。具体是:征兵命令一次性下达,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征补,春季征集计划从1月份开始,3月底结束,批准入伍时间拟定为3月1日。

二、对象范围。春季征兵重点征集往届毕业生、毕业班学生、部分在校大学生和高素质社会青年。

三、征集条件。年龄条件,男青年为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高中(中职、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女青年为年满18至22周岁。体格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政治条件,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阶段划分。春季征兵工作工作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征兵宣传和兵役登记阶段现在至2020年1月底,广大应征青年可前往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武装部进行政策咨询,县和乡镇常态设立兵役登记站,受理适龄公民应征报名登记,2020年1月25日(正月初一)前,广大应征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报名登记。

初审初检阶段2月4日、5日、6日由县人武部组织适龄青年的身体初检,由所在乡镇武装部组织政治初审。

体格检查阶段,2020年2月10日、11日,由县征兵办统一组织应征青年进行体格检查。

走访调查和政治考核阶段, 2月10日至20日,由县征兵办政治考核组统一组织走访调查和政治考核。

役前训练阶段,2020年2月24日至29日进行役前训练。

选定兵员和起运新兵阶段2020年3月上旬全县统一择优确定入伍新兵,组织欢送和起运。

五、征兵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优抚政策待遇,

一)当兵期间享受的待遇

1、可以入党、立功等政治荣誉;2、军婚受法律保护;3、参观游览免费;4、购买车船票优先;5、现役军人子女入学优先照顾;6、家属可以随军;7、优秀士兵可以保送入学;8、高中以上学历可以考取军校;9、专业技能突出的可以选取士官;10、当兵期间可学“一技之长”(驾驶、卫生员、文书、厨师等)。

(二)退役后的经济补助
1、退役金: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役年限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
2、优待金:建立统一的兵役优待金标准,只要是我省征集的义务兵,退役时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由民政部门一次性发放。
3、复员费:退役后一次性领取复员费。
(三)退役后的优惠政策
1、技能培训:凡按照规定退出现役的我省城镇和农村退役士兵,自退役之日起,一年内可自愿报名参加1次由政府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教育培训。
2、就业安置:服役满12年的退役士兵,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在政法干警招录时,确定一定比例的招录计划,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录。
3、入学考试:退役士兵报考成人高等学校和普通高校的加10分,享受每年国家助学补助。
(四)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1、学费补偿:对应征入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年最高为8000元)、原就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2、升学优惠政策:
(1)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2)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4)高职(专科)学生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达到30%以上
(5)高职(专科)学生入伍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博野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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