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7-14 信息发布人:政府办 |
博野县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满足我县社区工作需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33号)和《中共保定市委社会工作部等七部门关于转发〈省委社会工作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的通知》(保社字〔2025〕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县委领导指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按照省市“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配备不少于18名社区工作者”的要求核定员额数量,进行公开招聘,本次招聘15名社区工作者,其中:5名男性,5名女性,5名中共党员(不限性别)。按照“县聘镇管社区用”的方式,县委社会工作部录用社区工作者后分配到博野镇,由博野镇分配到社区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政治素质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3.治理水平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5.具有博野县户籍,户籍以报名首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25应届毕业生原籍在博野县且尚未迁回的可以报考; 6.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5日至2007年7月15日期间出生); 8.新招聘人员在本单位服务期限最短为3年; 9.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2.未经原单位同意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 6.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因违法犯罪受过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通过网上初审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现场报名。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剩余岗位名额平均按序分配至A、B、C岗(例:A岗未达到开考比例,核减相应岗位名额按序平均分配至B、C岗;若核减名额为奇数时,核减名额分配至B岗,如B、C岗未达到开考比例调整原则如上)。 1.报名网站:https://bm.gd-pa.cn/dzsys/bysq。 2.报名流程: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报名、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查询考试成绩等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工作人员通过系统后台审核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费。超过规定时间,系统会自动关闭。 3.报名时间:2025年7月23日9:00—2025年7月29日17:30; 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7月30日12:00; 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7月30日17:00。 报名开始和结束时容易出现网络拥堵,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多名考生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或缴费时,每位考生报名完成后一定要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关闭所有显示本人信息的填报页面,禁止同时打开两个或两个以上页面,以免发生错误。 4.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页提示“已支付”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缴费成功后,由于个人原因,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报名时需上传提交以下电子版扫描件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毕业证书; (3)学信网下载的6个月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户口簿(包括首页和本人页); (5)学历为境外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诚信承诺书; (7)已经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6.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此招聘公告及相关附件,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报考条件,本次招考实行自律机制,报考者必须承诺履行《考生诚信承诺书》中要求,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报名即视为遵守考生诚信承诺,并在资格复审环节时提交。如发现填写的信息不属实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节点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8.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名额。 (二)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25年7月31日9:00-8月1日17:00登录报名网址:https://bm.gd-pa.cn/dzsys/bysq,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 2.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相关专业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 以上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3.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考生诚信承诺书》、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其中,因特殊原因不能出示身份证的可先入场考试,考试结束后严格按程序到考点办公室核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4.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2的比例进入面试;当报考人数较少无法满足1:2进面比例时,超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考生都进入面试。 5.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数值为参加本次考试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6.请考生于8月4日14:00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考生都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3.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户口簿(包括首页和本人页)或户口迁移证;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查询是否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打印截图1份; 7.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8.应聘社区工作者C岗的考生需提供党员证明信(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证明,证明人签字留电话,上级党委加盖公章)。 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对资格审查过程出现不合格或放弃报考的,其空缺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严重者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时间及地点详见复审通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报名网站随笔试成绩一并公布,考生于8月8日9:00-8月9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计分原则参照体操计分法(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剩余平均分)。 3.注意事项。面试时,考生凭《面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入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个人总成绩。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1.确定人选。根据个人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较高者,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中共党员,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村(居)专职网格员,有公益岗、见习岗工作经历者,学历较高者,专业对口者。如有放弃进入体检资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2.相关要求。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负担。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递补原则同体检确定人选环节,对递补人选进行体检。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由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政审。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如出现政审不合格者,递补原则同体检确定人选环节,对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政审。 (七)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在报名网站和博野镇主要位置公示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期间如发现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的,依法取消录用资格。递补原则同体检确定人选环节,对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察政审和公示。 (八)聘用和薪酬标准 由博野镇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统一纳入博野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薪酬标准按照《河北省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执行。 五、其他相关事宜 (一)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处理; 3.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均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凡在规定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及其他通知事项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应聘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 2.特别提醒: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并确保在招录期间手机通讯设备畅通,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的有关公告,因考生自身原因或因考生本人手机不畅影响到报名、资格复审、考试、体检、政审等事宜的,责任自负。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严肃追责。 4.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机关事业单位考试专门培训机构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5.在考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将在博野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6.本公告由中共博野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技术咨询电话:19303221192 政策咨询电话:15933498445 举报监督电话:0312-8323001
附件:1.《诚信承诺书》 2.《事业单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2025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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