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
发布时间:2021-11-24 信息发布人:政府办 |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县政府机关、发展改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行政审批、协同发展、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对内对外开放、工业经济运行、清洁能源替代、统计、财税、金融、政务公开、地方志、商务、科技、粮食和物资储备、开发区建设、外事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金融工作办公室)、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行政审批局、发展和改革局(工信局、商务局、科学技术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发区管委会、税务局、统计局、调查队。 负责与县人大、政协和人武部的工作联系。 负责与各银行、银监办、财险公司、寿险公司、县联社、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 个人简历:张岚,女,汉族,1981年5月生人,中共党员。 2003.12—2006.03 容城县八于乡乡长助理 2006.03—2007.03 容城县八于乡党委委员、统战委员 2007.03—2011.04 容城县八于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2011.04—2011.09 容城县八于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2011.09—2012.10 共青团容城县委书记 2012.10—2012.12 共青团容城县委书记兼南张镇党委委员、副书记、镇长 2015.01—2017.01 容城县南张镇党委书记 2017.01—2021.02 博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21.02—2021.06 博野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2021.06至今 博野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