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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优秀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7-09 信息发布人:政府办 |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协会、社会团体: 为贯彻落实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广大公众参与热情,扩大宣传渠道,拓展宣传方式,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提升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省处非办决定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优秀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围绕“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主题,充分运用书法、海报、短视频、活动图文稿件等多元化的传播形态,全面展示我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安排部署及打击犯罪、保障民生的坚定决心和显著战果,提升互动性和群众参与感,使得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更加生动鲜活。 二、活动机构 主办单位:河北省处非办、石家庄市处非办。 协办单位:石家庄日报社。 三、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作品内容 书法:包括硬笔和软笔书法。书法内容可参照省处非办提供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标语。 海报:包括绘画、设计等。要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主题鲜明,生动形象,起到教育和警醒作用。海报画种不限,手绘、电子版均可,手绘稿需上传稿件数码照片。 短视频:包括动漫、实景等,要求内容传播非法集资特点、危害性和如何预防等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视觉张力。视频作品时长一般控制在5分钟左右,格式MP4,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不附带抖音、快手等平台LOGO。 活动图文稿件:包括摄影、展板等,充分体现本地区、本部门创新宣传的效果。摄影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4-8幅),每组照按一幅作品计算。图片格式:JPG。可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但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合成、添加、大幅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二)作品要求 报送作品围绕“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主题,符合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形式新颖、寓意深刻、群众喜闻乐见。报送作品不得含有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不得含有涉及色情、暴力、种族歧视、封建迷信等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等相关规定的内容。报送作品若使用他人肖像或者照片等元素,必须取得所有权人的授权,作品所涉及的版权问题由作者自负。报送作品要求为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因涉嫌抄袭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四、活动安排 (一)征集范围: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处非办;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协会和社会团体;社会公众。 (二)征集时间:即日起至7月26日,各单位将书法、海报、短视频、活动图文等,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976718920@qq.com,并填报防范非法集资优秀作品汇总表(附后),注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评选时间:2020年7月27日-7月31日,省、市处非办将组织评选出优秀组织奖3名、书法优秀作品10名、海报优秀作品10名、优秀短视频10名、活动图文稿件优秀作品10名。 (四)作品选用:作品的版权归创作者所有,主办方拥有作品相应的传播使用权,有权对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在省市媒体刊登播放、在公交、地铁、社区、学校、机关、厂区、村镇等宣传推广,作者享有署名权。 五、工作要求 各市、各成员单位、相关协会和社会团体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广泛动员,踊跃参与,通过此次活动涌现一批好作品,掀起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的高潮。对报送积极、稿件优质的单位,在年度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考核评价中将给予重点加分。 六、联系方式 河北省处非办:0311-87806622。 石家庄市处非办:0311-86688379。 石家庄日报社:13831181985(陈老师)。
附件:防范非法集资优秀作品汇总表
河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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