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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野县环保局关于开展2023年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7-21     信息发布人: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根据博野县2023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本次抽查由博野县环保局牵头,联合县交通局、县农水局,对涉及生态环境监管领域相关行业企业开展“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3年82日至2022年930

二、联合抽查对象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

主要包括:橡胶制品企业、食品生产企业、汽车销售企业、饲料生产加工企业、农业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交通运输修理培训相关企业。

(二)抽查比例

此次抽查将采用“信用+双随机”模式,结合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结果,对相关市场主体按照5%以上的比例进行抽取。

三、抽查部门

本次抽查发起部门为博野县环保局,联合部门为县农水局、县交通局。

四、抽查内容

(一)环保局

抽查内容:对建设项目(含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生产、使用、销售、维修、回收、销毁及原料用途等企业和单位的监管;对机动车销售企业的检查;

(二)农水局

抽查内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保护利用活动的监督检查;无害化处理场所的监督检查;对畜禽遗传资源的监督检查;对销售、推广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畜禽品种的监督检查;对种畜禽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对畜禽养殖场的监督检查;违反生鲜乳收购许可证要求的监督检查;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畜禽定点屠宰厂、点质量安全管理状况的监督检查;对农机维修者的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检;对农药产品抽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对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活动、对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活动等监督检查;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检查。

(三)交通局:

抽查内容: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检查;对公路工程质量及安全的监督检查;对公路建设和养护工程市场的监督检查。

五、名单抽取及派发

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取抽查市场主体名单,并自动派发到监管机关,由参与抽查部门系统管理员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并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将检查任务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六、抽查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由牵头部门负责责沟通、协调、组织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各参与配合部门要积极配合。

2、抽查工作方案由县双随机办公室负责公示,抽查结果由牵头单位报送县双随机办公室后,再由双随机办公室负责公示。

(二)检查方式

1.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的方式,对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如实填写检查表,并由被检查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他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检查表上如实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进行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抽查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按时参加联合抽查,不得搞单独行动。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二)加强后续处置。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对联合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予以处置,属于其他部门职权的,依法及时抄告或移送相关部门,形成监管闭环,防上监管脱节。

(三)加强信息反馈。牵头发起部门要及时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形成工作总结,并于抽查工作结束五日内报送博野县“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代静

联系电话: 15130439525 

                                           2023年7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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