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教体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学校信用风险分级分类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
发布时间:2023-05-04 信息发布人:市场监管局 |
为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本次抽查由教育和体育局牵头,联合税务、人社、民政等部门,对教育领域相关关企业和非企业组织开展“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3年5月4日至2022年5月31日 二、联合抽查对象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 2021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名录库内学校;校外培训机构。 (二)抽查比例 此次抽查将采用“信用+双随机”模式,结合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结果,针对不同行业领域,按照不同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总体不低于5%以上。其中,学校按照5%比例抽取,民办培训机构按照50%的比例抽取。 三、抽查部门 本次抽查发起部门为县教体局,联合部门为税务局、民政局、人社局。 四、抽查内容 (一)教育和体育局 抽查内容:校外培训机构检查,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监管。 (二)税务局 抽查内容:重点稽查对象检查。 (三)人社局 抽查内容:对民办学校的监督检查;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监督检查;对技工学校教育的督导评估。对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工资总额计划、工资基金和增人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事业单位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和带薪年休假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民政局 抽查内容:对社会团体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民办非企业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派发到监管部门,由税务局、民政局、人社局等部门抽查部门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生成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六、抽查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教体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沟通、协调、组织各单位“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我局“双随机”工作办公室要统一安排、统一部署,抓好落实。 (二)检查方式及流程 1、牵头单位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将随机抽取的学校分派至责任单位。 2、各抽查单位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教育领域相关关企业和非企业组织开展随机抽查。 3、各抽查单位对抽查对象实施联合检查,对抽查事项及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不得出现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现象,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三)抽查结果后续处理 1、抽查结果公示路径。抽查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抽查单位应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履行程序,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2、抽查结果公示时限。各抽查单位应在抽查工作后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系统并公示。已实施检查但未依法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抽查单位要高度重视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抓好落实,按时完成抽查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配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抽查有序开展。 (三)加强监管服务。在抽查工作中,各单位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 (四)加强信息反馈。各单位要认真梳理联合抽查工作中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 博野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