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农水局关于开展2023年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
发布时间:2023-10-07 信息发布人:市场监管局 |
为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根据博野县2023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本次抽查由博野县农水局牵头,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具有取水许可的用水单位开展“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3年10月7日至2022年10月31日 二、联合抽查对象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 具有取水许可的用水单位。 (二)抽查比例 此次抽查将采用“信用+双随机”模式,结合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结果,对相关市场主体按照30%以上的比例进行抽取。抽查分两批次进行:其中第一批次取水类非市场主体按照30%比例抽取。第二批次取水类市场主体按照40%比例抽取。 三、抽查部门 本次抽查发起部门为博野县农水局,联合部门博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抽查内容 (一)农水局 抽查内容: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对单位/个人取用水行为的随机抽查 (二)市场监管局 抽查内容: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监督检查。 五、名单抽取及派发 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取抽查市场主体名单,并自动派发到监管机关,由参与抽查部门系统管理员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并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将检查任务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六、抽查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由牵头部门负责责沟通、协调、组织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各参与配合部门要积极配合。 2.抽查工作方案由县双随机办公室负责公示,抽查结果由牵头单位报送县双随机办公室后,再由双随机办公室负责公示。 (二)检查方式 1.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的方式,对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如实填写检查表,并由被检查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他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检查表上如实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进行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抽查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按时参加联合抽查,不得搞单独行动。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二)加强后续处置。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对联合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予以处置,属于其他部门职权的,依法及时抄告或移送相关部门,形成监管闭环,防上监管脱节。 (三)加强信息反馈。牵头发起部门要及时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形成工作总结,并于抽查工作结束五日内报送博野县“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陈萌 联系电话: 8321062 2023年10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