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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博市监处罚〔2025〕26号 | ||
| 相对人名称 | 河北联讯电子产品制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周维山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637MA07LC0B0B | ||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5年8月28日,我局接到12315平台举报单,举报人马黎举报河北联讯电子产品制造有限公司在公司官网广告中有宣传语“公司目前已通过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14001环保认证、 18001 职业健康安全认证、售后服务体系认证、CE认证”,网址链接为http://www.lianxundianzi.com/,经查询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企业并未取得售后服务体系认证。2025年9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到河北联讯电子产品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执法人员查询链接的宣传内容,发现该公司自建网站中宣传取得“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14001环保认证、 18001 职业健康安全认证、售后服务体系认证、CE认证”内容,该公司无法提供售后服务体系认证相关资料证明其宣传的真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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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由 | 河北联讯电子产品制造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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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的法律条款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和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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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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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结果 | 罚款6540元 | 实施机关 | 博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决定(通知)日期 | 2025-11-19 |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2025-11-19 |
| 全文公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