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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250212053
相对人名称 博野县医院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王爱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博野县医院违反《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事由
博野县医院未按规定参加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X线胸片读片技能评估工作
违反的法律条款
《执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2019)版第十条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2019)版第二十八条,《河北省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版)第八章第六节第三十四条。
处罚结果 警告 实施机关 博野县卫生健康局
决定(通知)日期 2025-09-08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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