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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博东墟罚决【2023】005号
相对人名称 刘*江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东墟镇龙堂村刘伟江在龙堂村村北占用耕地建设地泵。
事由
刘伟江圈占耕地建设地泵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七十七条之规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处罚结果 罚款捌仟元整 实施机关 东墟镇人民政府
决定(通知)日期 2023-07-03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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