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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博小店罚决【2024】005号 | ||
相对人名称 | 吴杨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无 |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4年3月28日巡查发现肖庄村发现火情,处于博野县小店镇肖庄村,小店镇执法人员、村网格员赶到现场,发现吴杨将废品回收站里的垃圾引燃且露天焚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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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 吴杨露天焚烧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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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的法律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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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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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罚款贰仟元整 | 实施机关 | 博野县小店镇人民政府 |
决定(通知)日期 | 2024-04-12 |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2024-04-12 |
全文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