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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 | 对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或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采取控制措施的行政强制 | ||
| 实施单位 | 博野县卫生健康局 | 执法类别 | 行政强制 |
| 法律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临时控制措施,疏散人员,控制现场,并根据需要责令暂停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作业。 | ||
| 行政法规 | |||
| 地方性法规 | |||
| 省政府规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