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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野县集中清理整治 “黑出租”及非法营运三轮车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13     信息发布人:政府办

博野县集中清理整治“黑出租”及非法营运三轮车的案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有效遏制非法营运行为,保护合法营运业主的经营权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范围内集中开展集中清理整治“黑出租”、非法营运三轮车的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维护交通运输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集中清理、依法监管”的原则,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的方式,加大打击非法营运力度,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为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

二、目标任务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彻底清理、取缔黑出租”、非法营运的三轮车,改善市容环境维护全县正常道路运输秩序;

(三)积极引导正规道路运输经营者规范正常经营秩序,在疫情防控期间落实好防护、消杀、乘客信息登记等相关工作;

健全和完善全县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长期坚持并实行常态化管理。

三、实施步骤

集中整治活动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集中整治“攻坚月”阶段(即日起至412日)第二阶段为规范提高、巩固成果阶段(413日至1231日),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化管理。整治活动的重点为:

全县范围内三轮车非法营运行为;

全县范围内的“黑出租”非法营运行为;

(三)其他破坏道路交通安全和威胁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非法营运行为。

、整治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电视、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沿街商铺电子显示屏、宣传页(卡)、标语、横幅等媒介的宣传作用,集中宣传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情况、打击非法营运相关法律法规、非法营运的安全隐患、非法营运导致的交通事故等,积极营造自觉抵制、人人参与打击非法营运的良好社会氛围。各镇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宣传工作。

(二)组建执法队伍。立即组建打击取缔“黑出租”及非法营运三轮车2个联合执法队伍:一是取缔非法营运三轮车联合执法队由县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抽调县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公安民警、交警,重点对全县非法营运的三轮车进行查处。二是取缔“黑出租”联合执法队由县交通局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抽调县交通局执法人员公安民警、交警,重点对全县的“黑出租”非法营运行为进行查处。县公安、交通、住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交警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厉打击整治。一是对辖区内“黑出租”和非法营运的三轮车进行严管严治、坚决依法打击取缔;二是对依法查处的车辆进行暂扣,并向非法营运当事人出具暂扣凭证;三是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四是有组织的“黑恶”非法营运组织或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完善举报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公布打击非法营运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举报投诉,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信息,举报和协助查处非法营运车辆。

、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集中清理整治黑出租”及非法营运三轮车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具体职责分工为:

委宣传部:加强舆论的引导,通过各新闻媒体及多种宣传形式,及时、连续报道集中整治工作动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县财政局:县财政拨付专项资金,用于打击非法营运行动所需的办公、办案经费,并监督使用。

县交通局:牵头组织打击“黑出租”及规范出租车运营秩序,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的“黑出租”、规范出租车运营秩序。

县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组织打击三轮车非法营运行为,依法依规对非法营运的三轮车进行取缔。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执法现场秩序,严厉查处行政执法过程中威胁、辱骂、伤害等各种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对不配合执法的当事人,依法依规对其进行调查取证,并从严打击。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配合县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取缔非法营运的三轮车;配合县交通局依法查处“黑出租”非法营运行为;对发现的老年代步车、无牌无证、违章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县卫健局:为疫情防控期间联合执法队伍提供必要的防护保障,做好疫情防控指导。

各镇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做好本辖区内的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调查核实辖区内从事非法营运人员的情况,做好宣传教育;同时将责任落实到村级,管控好非法营运人员,劝导其不再从事非法营运活动;做好非法营运人员的信访稳定工作;对确实无其他经济来源的,采取有效的就业帮扶措施,妥善处理;建立长效机制,防治发生反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整治“黑出租”、三轮车非法营运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各镇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战,靠前指挥,确保专项整治目标圆满完成。

(二)建立机制。通过本次集中整治行动,积极探索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效措施。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列支工作经费,保障社会宣传、抽调执法人员工作、燃油等办公经费。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公安、住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等部门协调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打击“黑出租”、三轮车非法营运的能力,促进我县城市客运事业健康发展。

(三)落实责任。各执法部门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禁“粗暴执法”、“野蛮执法”,做到证据充分、程序合法,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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