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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野县入淀河流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外延15米内禁止施用化肥农药的推进方案
发布时间:2021-07-09     信息发布人:政府办

博野县入淀河流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外延15米内禁止施用化肥农药的推进方案政策解读

为持续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白洋淀上游河流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外延 15 米内禁止施用化肥农药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白洋淀生态保护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统筹谋划、标本兼治,财政支持、多元投入”的原则,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强化联防联治,扎实做好白洋淀上游流域入淀河流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外延 15 米内禁止施用化肥、农药工作。

二、任务目标

通过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和实施,大力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新技术、农作物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技术(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确保入淀河流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外延 15 米内禁止施用化肥农药

三、重点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网络、微信、专家讲座、报纸、电视广播、宣传车、悬挂标语、发放明白纸在河道两侧设立禁止施用化肥农药标识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入淀河流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外延15米禁止施用化肥农药工作,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督导部门: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责任单位:各镇

(二)准确摸清底各镇抽调专门力量,调查核实本辖区入淀河流干流河道河界和流长、入淀河流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外延15米内耕地面积、常年种植作物种类、化肥农药施用情况等,并登记造册,为入淀河流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外延15米内禁止施用化肥农药工作打好基础。(督导部门: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责任单位:各镇

(三)压实目标责任。各镇要按照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划定的入淀河流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外延15米区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纳入河长制管理,村级河长为第一责任人,坚决贯彻落实白洋淀生态治理中“入淀河流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外延15米内禁止施用化肥、农药”要求。(督导部门: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镇 

(四)开展技术培训。在禁止使用化肥农药区域内建立化肥农药零施用区域,广泛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等先进技术应用培训班,让农民学会化肥农药零使用技术,引导农民在禁区范围内不施用化肥、农药。(督导部门: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责任单位: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五)实施项目引导。各镇要引导农户主动响应政府号召,

积极申报旱作雨养、季节性休耕等项目,共同参与入淀河流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外延15米内禁止施用化肥农药工作。(督导部门: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责任单位:各镇) 

(六)加强执法监管。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监管职责,对拒绝实施入淀河流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外延15米内禁止施用化肥农药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监督管理。督导部门: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各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成立工作专班,负责组织推动我县入淀河流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外延15米内禁止施用化肥农药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镇、开发区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作负总责,结合本地实际,细化任务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明确工作责任。村负责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职责,对各自辖区内入淀河流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外延15米内严禁施用化肥农药工作负主体责任;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政策宣传、新技术培训、项目引导以及入淀河流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外延15米内耕地面积、常年种植作物种类、化肥农药施用情况摸底调查等工作的督导;负责督导各镇、开发区调查核实白洋淀上游流域入淀河流干流河道河界和流长以及流经区域;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会同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督导各镇对拒绝实施入淀河流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外延 15 米内禁用化肥农药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监督管理;县财政局负责筹措资金,保证禁用化肥农药工作的开展。

(三)积极筹措资金。一是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二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三是利用农业环境保护投融资平台筹措资金;四是统筹农业项目资金如土地休耕,支持禁用化肥农药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督导检查。成立县禁用化肥农药工作督导组,定期、不定期按目标任务、完成时间节点,对各镇开展精准督导和专项检查。结合业务工作,针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方案,责成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五)严格考核问责。在各项工作中推进,盯死目标任务年终由工作专班组织对各入淀河流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外延15米内禁止施用化肥农药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对工作措施成效明显单位及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表扬奖励。对工作落后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年度评估不合格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约谈。各镇要把禁止施用化肥农药工作与基层党委、政府责任紧密联系起来,建立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对失职失责的行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六)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各镇务必于2021年710日前将入淀河流干流河道河界和流长以及流经区域、入淀河流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外延 15 米内耕地面积、常年种植作物种类、专项工作方案及工作开展情况等上报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邮箱:262174316@qq.com,电话:8323396,联系人:甄丽娜,手机:13703128266)。6月20日、12月20日前分别将半年和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上报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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