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实施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
发布时间:2023-06-30 信息发布人:政府办 |
博野县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县实施防空警报试鸣的 通 告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全省统一防空警报试鸣日的要求,县政府决定于2023年7月7日上午10 时00分至10 时23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此次警报信号分为三种。 (一)预先警报:10时00分00秒—10时03分00秒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一个周期; (二)空袭警报:10时10分00秒—10时13分00秒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个周期; (三)解除警报:10时20分00秒—10时23分00秒连续长鸣3分钟。 试鸣期间每种警报只鸣响一个周期,每个周期3分钟,每种警报信号之间的间隔7分钟。 实施防空警报试鸣,是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在和平环境下居安思危意识的必要手段,是规范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和检验防空预警能力的有效途径。试鸣期间,全县一切活动照常,请广大人民群众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保持平稳心态,遵守和维持好试鸣期间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工作顺利进行。
博野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