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2023年洪涝灾害潴龙河大桥项目报批前公示 |
发布时间:2024-04-15 信息发布人:政府办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博野县交通运输局对《博野县2023年洪涝灾害潴龙河大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全本信息公示: (1)项目名称:博野县2023年洪涝灾害潴龙河大桥项目 (2)建设单位:博野县交通运输局 (3)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公众参与说明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p_ak_9VTl7LivsuLevRTHA 提取码:xxn1 公众参与说明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r3zMKyH-6y8lLQ8jqNtcA 提取码:b28t (4)联系人:李云龙 (5)联系电话:0312-83276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