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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发布时间:2017-12-04     信息发布人:政务服务中心

1、项目名称:三类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2、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3、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4)第406号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

4、许可条件:

1)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

2)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

3)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4)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5、申请材料: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企业管理负责人基本情况、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主要位置负责人基本情况

3)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4)质量管理手册及各种规章制度

5)有关法规及维修标准、技术资料目录

6)厂区平面布置图

7)主修车间工艺布局图

8)维修工艺图

9)机动车维修设备基本情况

10)场地使用证明

11)设备外协协议

12)工商行政管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许可时限:3个工作日

7、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8、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电话:0312-8719633

监督电话:0312-8719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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