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开业登记服务指南 |
发布时间:2017-12-04 信息发布人:政务服务中心 |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二、法定实施主体及审批权限:博野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三、申报材料:申请个人独资企业应提交材料规范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企业住所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博野县市场监管局 联系方式:03128719658 办理流程:申请--审核--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