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热点专题 >> 消防安全专栏
夏季消防安全指南请收好
发布时间:2024-07-29     信息发布人:消防大队

    7月17日,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区九鼎购物广场发生火灾,造成16人遇难,初步调查显示火灾由施工作业引发。这一事件再次敲响了消防安全的警钟。为深刻吸取四川自贡“7.17”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全面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强化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力度,全力维护博野县辖区火灾形势稳定,我们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企业应定期组织消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保安等重点岗位人员等进行专项培训。

     二、大型商业综合体自身要配足配齐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同时需找具备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格的企业签定消防维保合同,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营业期间每两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定期对用火用电、施工改造、油烟管道、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等风险隐患开展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需持证上岗,值班人员应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离职守,确保消防控制室24小时双人值班。

    五、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六、营业期间禁止电气焊作业,非营业期间进行施工、装修(动工) 时应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采取现场监护措施。临时周转仓库不应大量堆放可燃货物。不应将商品、摊位、货柜设置在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影响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位置。

    七、遇到火灾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初期火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利用附近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八、在无路可逃的情况下,应积极寻找避难场所。如到高层的避难层,建筑楼顶平台等待救援,同时拨打电话告知所处位置。

    九、顺利逃离火场后,切记重返火场拿去财务。

友情链接:
博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联系电话:0312-8322952    网站地图
    博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2-8322217 邮箱:boyewangxinban@163.com
       冀ICP备09017646号  冀公网安备 130637020000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30637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