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人民政府关于暂停县主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通知
博野县人民政府
关于暂停县主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通知
按照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暂停市主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通知》(保气领办函〔2023〕74号)要求,当前我县处于防汛期,结合道路交通实际,为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出行,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23年8月8日(星期二)起,我县暂停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重新启动时间根据实际情况提前予以通告。
博野县人民政府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