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初审 |
发布时间:2017-12-04 信息发布人:政务服务中心 |
项目名称: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初审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许可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80号)第二 十二条 许可条件: 1、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 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2、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 的运输工具; 3、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 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 施、设备; 4、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建设规划, 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 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5、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6、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 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7、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 土地使用权。 申请材料: 1、《河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3、申请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新建项目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复印件;已建 项目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文件、环境 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及排污许可证复印件, 近一年的环 境监测报告; 5、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复印件, 技术人员三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证明 材料(由申请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 6、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允许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 经营许可证, 投入危险废物运输的车辆运营证,危险货物 运输驾驶员证复印件; 7、包装工具图样及文字说明,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 图纸及文字说明; 8、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的图纸 (包括厂区平面布置图和设施设备分布图)及文字说明; .9、危险废物处置工艺及其说明,处置技术和工艺的适应性 说明;其主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设计能力、数量、其 他技术参数;所能处置废物的名称、类别、形态和危险特性; 1 O、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废物的,需提供消防部门的证明; 经营剧毒化学品废物的,需提供经营安全生产评估报告证明; 1 1、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 措施; 1 2、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 提供填埋场所的土地使 用权证明材料; 13、厂区、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危废处理设施、防治污染设施照片。 许可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申请--审核--办结 办理机构:博野县环保局 联系方式:0312—8719659 收费标准: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