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办事服务 >> 企业服务 >> 环境绿化
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初审
发布时间:2017-12-04     信息发布人:政务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初审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许可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80)第二

十二条

许可条件:

1、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

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2、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

的运输工具;

3、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

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

施、设备;

4、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建设规划,  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

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5、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6、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

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7、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

土地使用权。

申请材料:

1、《河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3、申请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新建项目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复印件;已建

项目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环境

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及排污许可证复印件,  近一年的环

境监测报告;

5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复印件,  技术人员三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证明

材料(由申请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

6、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允许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

经营许可证,  投入危险废物运输的车辆运营证,危险货物

运输驾驶员证复印件;

7、包装工具图样及文字说明,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

图纸及文字说明;

8、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的图纸

(包括厂区平面布置图和设施设备分布图)及文字说明;

9、危险废物处置工艺及其说明,处置技术和工艺的适应性

说明;其主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设计能力、数量、其

他技术参数;所能处置废物的名称、类别、形态和危险特性;

1 O、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废物的,需提供消防部门的证明;

经营剧毒化学品废物的,需提供经营安全生产评估报告证明;

1 1、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

措施;

1 2、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  提供填埋场所的土地使

用权证明材料;

13、厂区、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危废处理设施、防治污染设施照片。

许可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申请--审核--办结

办理机构:博野县环保局

联系方式:0312—8719659

收费标准:无

友情链接:
博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联系电话:0312-8322952    网站地图
    博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2-8322217 邮箱:boyewangxinban@163.com
       冀ICP备09017646号  冀公网安备 130637020000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30637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