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放射源、进口装有放射性同位素仪表初审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许可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申请材料:省以上环保部门审批的材料
许可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申请--审核--办结
办理机构:博野县环保局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联系电话:0312—8719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