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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市场主体退出”办事指南

一、分类注销内容

对标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新目标新定位,以企业需求为切入点,以数字化转型为手段,对无债权债务、债权债务复杂、违法失信等不同情形市场主体实行“分类注销、一网服务,提前预检、同步办结”,推动注销便利化改革从“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和“办得快”“办得好”纵深发展,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强化企业退出的主体责任,形成市场“进场和退出”双便利,促进新陈代谢,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快速类

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并书面承诺的市场主体,可以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注销“20+1”日完成(注销公示期20个自然日,公示期满后,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注销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提速类

债权债务较复杂企业,适用普通注销程序,推行“网上办、联合办”服务模式,加强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实现“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注销“45+1”日完成(债权人公告期45个自然日,公告期满后,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注销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强制类

对长期未经营、逾期未清算、吊销未注销企业,探索建立强制出清机制,加快“僵尸企业”退出。

(四)审慎类

对股东失联,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等特殊情形难以办理注销的,明确救济途径,依法依规审慎办理。

二、办理方式

“企业注销一网通”为企业提供了注销一网式办理服务,将注销各业务环节连接到一起,企业直接登陆政务服务网(http://www.hbzwfw.gov.cn/)后,进入“企业注销一网通”可以办理注销所有环节业务。同时打通了与税务、市监局、社保、住建、公安、海关的数据同步交互。打通各局注销环节,企业平台上申请注销后,各局可以同步办理注销业务。

三、办理流程

1.成立清算组。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应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登录在线注销平台办理注销业务。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登录“简易注”平台,或直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并于六十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也可在报纸上公告),公告期为45个自然日。

3.清算组开展清算活动。清算组依法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等。

4.办理税务登记注销。在申请税务注销之前,纳税人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税控设备。符合容缺即时办理条件的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作出承诺后,税务部门即时出具清税文书。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具体容缺条件是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含滞纳金、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

●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不符合承诺制容缺即时办理条件的(或虽符合承诺制容缺即时办理条件但纳税人不愿意承诺的),税务部门向纳税人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未结事项),纳税人应当先行办理完毕各项未结事项后,方可申请办理税务注销。

5.办理企业登记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向登记机关提交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其他材料申请注销登记。 

6.办理社保、海关、住房公积金、公章备案注销。通过“简易注”平台“一表申请”社会保险登记、海关报关单位、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公章备案信息注销的,相关部门根据登记机关推送的企业登记注销信息同步办结相关注销业务,企业不再单独办理。未在“简易注”平台同步申报的,分别到相关部门按以下程序办理:

①申请注销社会保险登记。企业应当自办理企业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提交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和其他有关注销文件,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当按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清理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②申请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企业或者清算组织应当自办理企业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办理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在办理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前,应当为本企业职工补缴未缴或者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并同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③企业向登记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注销,依法依规交回实体印章后7个自然日内,向公安机关提交注销申请、其他有关注销文件,办理注销公章备案信息手续。

④申请办理海关注销登记。企业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www.singlewindow.cn)或者“互联网+海关”(http://online.customs.gov.cn)录入申请注销信息,将注销书面申请提交所在地海关审核。

四、操作说明

操作说明

五、办理渠道

(一)线上全程电子化办理

申请人在IE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http://www.hbzwfw.gov.cn/”进入“河北政务服务网门户网站”主界面(如图一所示),找到企业注销入口,根据系统指引填报。线上流程


(二)线下办理申请人到博野县行政审批局三楼企业服务中心咨询办理。

六、其他信息

(一)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13:30-17:30(冬季)

(二)咨询电话0312-8719689

(三)监督投诉电话0213-8719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