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
贯彻落实《河北省行政审批便利化条例》。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开通立法热线电话,回应市场主体诉求。每年开展1次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备案审查、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法治把关作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
二、全面推行减证便企告知承诺制
开展“目录之外无证明”专项监督检查,杜绝“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和有关部门负责)
三、提升行政执法文明利企水平
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加大培训考核力度,制定“禁止性行为清单”,组建专家顾问团队,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队伍面对面指导。常态化开展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案卷评查,开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一刀切式执法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实施“行政执法温度提升”行动,出台“免罚清单”,开通执法质量反馈热线,做到有诉必达,无求不扰。(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和有关部门负责)
四、加大营商环境普法和依法治理力度
成立法律服务宣讲团,对辖区内企业开展“精准普法”。深化“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市场”,创建“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公平守信示范市场”。鼓励引导企业优先选择调解、仲裁、公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组织开展涉企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突出化解企业债务、劳务关系等领域纠纷。(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和有关部门负责)
五、优化涉企法律服务供给
组织法律服务人员为“白名单”重点企业复工达产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对疫情防控形势下存在实际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开展法务帮扶。(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和有关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