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烟草专卖局
关于公布烟草专卖涉企行政检查主体清单、事项及标准、频次上限的通知
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严格规范烟草专卖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国烟法〔2025〕81号)、《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公布烟草专卖涉企行政检查主体清单、事项及标准、频次上限的通知》(国烟办法〔2025〕132号)、《河北省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公布烟草专卖涉企行政检查主体清单、事项及标准、频次上限的通知》(冀烟办综〔2025〕51号)和《保定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公布烟草专卖涉企行政检查主体清单、事项及标准、频次上限的通知》(保烟专〔2025〕15号)要求,现将博野县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涉企行政检查主体清单》《烟草专卖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及标准(烟草专卖品)》《烟草专卖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及标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烟草专卖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予以公布。
附件:1.烟草专卖涉企行政检查主体清单
2.烟草专卖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及标准(烟草专卖品)
3.烟草专卖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及标准(电子烟等新型
烟草制品)
4.烟草专卖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