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城东镇大西章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保定市博野县2023年度第3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西南侧(东至:大西章村地;南至:安国市界;西至:大西章村地;北至:大西章村地)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3333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1.1636公顷、林地0.0381公顷、农村道路0.1316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80.4万元/公顷(5.36万元/亩),计107.1973万元,青苗补偿费用0.6287万元,共计107.826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已没收。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依据土地现状调查。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博野县人民政府(博政办字【2020】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4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城东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博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4月12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boye.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孙博涛 联系电话:0312-8325676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