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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野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认真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指定一名办公室人员为局网站管理员,具体负责网站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收集、上传等日常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局机关各股室、所属事业单位统一将待公开的信息报送至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审核,经审核后的信息报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交网站管理员予以发布,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准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根据“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对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工作动态等进行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以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基础,结合“健康博野”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以及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大力推动卫健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卫健信息共享程度和公开程度。

(五)加强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思想认识。始终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股室着力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规范发布信息、严把审核流程。多方面、多角度做好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工作,全方位提升卫健信息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还不够强。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改进措施:加强与政府办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联系,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加强微信公众号管理,做到更新及时、规范,信息及时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博野县卫生健康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