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和河北省、保定市具体工作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小王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我镇政府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2023年我镇微信公众号累计推送381条。
(一)主动公开
全年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公开信息内容涵盖乡村振兴、安全生产、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应急管理等类别,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做好权威信息发布工作,确保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高效运行。
(二)依申请公开
南小王镇严格执行《条例》依申请公开规定,认真落实规定要求,加大职能部门协调力度,积极推进依申请信息公开,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规范化、标准化。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南小王镇严格落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精神,按照“信息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原则,安排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不出现失泄密、公开不当引发负面舆情等情况。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加强信息公开规范性审核,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南小王镇不断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的作用,统一集中公开信息;二是使用好“南小王印象”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公开党委政府工作动态、政务信息以及各种惠民政策;三是做好线下平台建设,在镇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开设设置政务信息公开专栏,方便群众查询相关公开信息,高效利用村宣传栏、村广播等线下宣传方式,让广大群众更广泛更及时获取信息。
(五)监督保障
2023年,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绩效考核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规范政务公开流程。进一步强化考核评估,以严格的考核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力开展,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度,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公开形式比较单一;二是信息更新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连续性不够。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工作管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工作流程和要求,严格信息审核、信息发布和日常运行维护管理,更加全面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全面提高我镇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加大督办和检查力度,做好职责范围内分类公开的各项工作,及时公布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南小王镇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