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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野县公安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博野县公安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博野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规范政务公开要求,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公安工作的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非常重视,利用召开公安工作会议、局长办公会等,对此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及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调整充实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办事机构,指定好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送审、报送等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年初,县公安局制定好年度工作要点,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任务,把政务信息工作纳入职能工作目标责任书,同公安业务工作一起落实、一起考核。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博野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分清各部门各警种的工作职责,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所队室分头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全局严格执行《博野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全年,我局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博野县公安局严格执行《条例》依申请公开规定,认真落实规定要求,加大职能部门协调力度,积极推进依申请信息公开,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规范化、标准化。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博野县公安局严格落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精神,按照信息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原则,安排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不出现失泄密、公开不当引发负面舆情等情况。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加强信息公开规范性审核,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博野县公安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做好网站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更新调整信息,集中及时发布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3年,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绩效考核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规范政务公开流程。进一步强化考核评估,以严格的考核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力开展,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4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732

行政强制

79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981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认真自查,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相关人员的培训有待加强,公开内容还不够规范全面。二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的还不够深入细致。针对上述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力度,强化队伍能力建设。二是不断规范政务公开的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规范公开范围。三是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管理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保障政务公开有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博野县公安局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