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县政府相关文件工作要求,坚持以工开为常态、并重点抓好预决算报告公开,现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运用县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财政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放管服、“双随机”、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全面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将政务公开与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结合起来,通过政务公开工作让社会了解光泽财政发展各项内容,推进我局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的进程。以部门预算、预算执行、财政转移支付等内容为重点,及时公开局领导分工和重点工作进展、经人大审议通过的县政府预算、决算报告及预算、决算表,主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政府预算、政府决算,并按照上级部署,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并发文通知县直各预算单位,扎实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按要求将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时公开,并要求、督促各个执收单位按收费标准收费,严防出现乱收费现象。对票据领取、报账、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收缴、非税收入收缴、政府采购、会计执业资格从业证审核等事项通过制度上墙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博野县财政局严格执行《条例》依申请公开规定,认真落实规定要求,加大职能部门协调力度,积极推进依申请信息公开,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规范化、标准化。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博野县财政局严格落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精神,按照“信息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原则,安排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不出现失泄密、公开不当引发负面舆情等情况。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加强信息公开规范性审核,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博野县公安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做好网站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更新调整信息,集中及时发布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3年,博野县财政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绩效考核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规范政务公开流程。进一步强化考核评估,以严格的考核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力开展,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县财政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最新要求和规范,在工作机制上,不断细化、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督促,推进财政各领域内容公开更充分、更及时。进一步加大公开内容审核工作,加强对应公开内容质量等审核,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准确性,并严格按照各应公开栏目的时效性要求,及时公开相应内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财政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开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政务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信息公开相关条例、规定的宣传、培训和学习,营造重视信息公开、积极发布信息的良好氛围,积极回应公众期盼和社会关切,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内容,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