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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野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博野县2023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加强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要求,把政务公开作为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政府”的重要举措来抓,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政务公开内容,完善考核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县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阵地,主动接受监督。2023年动态更新政务类信息1900余篇。动态更新机构信息、政策文件,调整并公开权责清单、办事指南,及时公开执法信息、预决算等财政信息,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推进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公示,信用信息、规划信息、市场管理信息、疫情防控信息公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权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县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业务流程。在信函、当面申请渠道基础上,开设有平台线上申请功能(http://www.boye.gov.cn/zwgksq.html),并保证各渠道畅通。2023年我县共收到依申请公开9件,全部按期答复,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博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改革后,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利用市电子政务处每季度政府网站检测报告和每个月两次深度自查,对我县政府信息进行常态化监测,有效避免了应更新未更新的“僵尸栏目”。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县政府网站运行。通过加强督办整改、及时办理网站网民纠错留言、规范政府网站域名、落实网站读网检查机制、完成网站IPv6改造等举措,确保网站运行稳定、可靠、安全。另外,根据工作需要,除政府办负责的官方政务微博外,各部门规范开设微博、微信及移动客户端等共计30家,充分依托政务新媒体平台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全面做好督查整改工作,每月两次及时向市政府报送各相关政务新媒体运营及更新情况,确保我县政务新媒体规范合理运行。我县政务新媒体不存在严重表述错误、泄露国家秘密、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内容、因发布内容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或存在购买“粉丝”、刊登链接商业广告、强制要求群众点赞等弄虚作假及不合规行为。

(五)监督保障方面。完善体系,加强监督保障。对标国办、省办年度工作要求,发布《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根据年度工作分解任务形成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加强监督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8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851

行政强制

81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5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5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5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主要负责人员部分工作业务不熟练,对工作人员的培训不到位,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程度有待提高,存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广度与深度,信息发布量不足等情况。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科学解读政策措施等方面仍有所欠缺,同时对系统内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需进一步加强。

2024年,博野县人民政府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明确职责分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维度,不断提高办公室监管工作的透明化水平;依托政务公开栏和各政务新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着力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全县各级各部门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