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北省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办法》规定,为加强博野县城区供水管理,优化配置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经县政府研究,现依据我县实际情况公告如下:
1、城区全域机关、事业、企业、城中村、沿街商铺无水表、问题水表、机械水表用水户统一安装更换远传智能水表。
2、对于主动配合的用水户,按照“一户一表”原则逐户免费更换安装水表。
3、对于故意损毁供水设施、私自拆卸水表或不配合安装的用户,按《河北省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为确保推进博野县城区远传智能水表全域覆盖,实现一户一表,以表计量,科学用水工作的顺利开展,组织施工单位开始统一入户更换安装远传智能水表,请各用水单位积极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否则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严肃惩处。
特此公告。
博野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