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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3年度补录定点培训机构的公告

各职业(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就近就地转移培训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拟采取专家评审方式补录定点培训机构,来充实保障我局所承担的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就近就地转移培训等培训项目的实施落地,服务期限1并实行动态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河北省内具有一定规模、信誉良好的职业(技工)院校或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凡申报工种须在国家最新职业资格目录清单范围内,且符合各学校办学许可证培训范围。

二、评审条件

(一)具有合法的办学资质和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取得学校设立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批复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二)遵守国家职业培训法律法规,熟悉国家职业教育方针和就业政策,积极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愿意在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宏观指导下,热心承担培训任务。

(三)具有满足开展培训专业(工种)所需的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教学场地一般应包括理论教室、实训场所及附属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等;配备开设的专业(工种)培训教学所需的教学仪器设备和教材、资料等,办公场地、教学场所和实训场地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等有关规定。

(四)具有满足培训任务需要的师资力量和管理人员。具备一支与培训专业、设备规模相适应的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学队伍。开办的培训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专兼职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学资格。

(五)具有满足开展培训所需的教材。应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并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统一使用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发行的教材。

(六)具有相对稳定的就业信息和渠道,就业指导得力,能为培训学员提供推荐就业服务,学员培训后就业率较高。

(七)社会信誉好,按期完成培训任务,无有效投诉、无违规收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其他违法行为。

(八)财务独立核算,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财务制度健全,能全面正确反映培训成本,能出具有效票据。

(九)培训机构能够按照要求,就近开展培训,培训场地配备固定或移动监控设备,以便于主管部门对培训质量进行全程监控和监管。

(十)综合实力较强、社会信誉度好的,且能够认真圆满完成培训任务的,优先考虑。

三、信息发布方式

通过发布网站(采购与招标网、博野县人民政府官网)的公开形式告知所有培训机构,关于2023年度补录定点培训机构评审的报名信息。

、评审办法

本次专家评审,由博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组织,采取专家评审方式进行考核打分。第一步,对参加报名的培训机构进行资格审查;第二步,对合格的培训机构进行综合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选取前5名的培训机构且其综合得分达到85分以上(包含85分);

、成立专家评审组

专家评审组由相关专业组成     

、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3年05月19日至 2023年05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2: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评审时间2023 05  300930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05300930

七、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将要求的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指定的邮箱(hebeiyuezhong@126.com)。

报名所需的资料:①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团组织登记证书;②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③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有效证件。

八、递交文件及评审地点及联系电话

保定市高新区源盛水岸国际天鹅座13层1318会议室

联系人及电话:刘万超  0312-6792675

、确定定点培训机构

评审结果将在博野县人民政府官网、采购与招标网上进行公布。

评审结果无异议后,由博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最终选定的培训定点机构签订协议(合同)。

 

 

 

博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5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