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九批)的通知》(冀财农〔2023〕132号)下达救灾资金32万元,用于支持农业生产,减少灾害损失。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九批)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3〕15号)和《保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报送粮油作物救灾和恢复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使用方案,本次中央农业防灾救灾资金32万元用于购买肥料,对被淹地块补充地力,绩效面积0.69万亩。现需采购生物有机肥(枯草芽孢杆菌有效活菌数≥0.2亿/g,有机质≥40%以上),总价32万元,有意向的厂家或经销商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产品报价,从资料齐全的申报企业当中选择单价最低者。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肥料登记备案证明材料、产品标准证、报价单等。
注:总价应包含送货、卸货、并验收合格后的完税价格。
询价时间:询价公告后截止到9月28日上午9:00时。
联系人:高鹏 0312-8321306
博野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