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司法局
关于公开征集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
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的
公 告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全县公开征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行政执法单位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下列问题线索:
(一)乱收费问题
1.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2.未按规定范围、对象、标准收费;
3.不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二)乱罚款问题
1.罚款收入异常增长;
2.将罚款与绩效考核挂钩;
3.同案不同罚;
4.以罚代管。
(三)乱检查问题
1.擅自部署专项检查,应联合未联合检查;
2.多头检查、变相检查;
3.违反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
4.不落实“扫码入企”制度。
(四)乱查封问题
1.违反法定程序、期限;
2.超出合理范围、额度;
3.变相查封。
(五)行政许可不规范问题
1.变相增设许可门槛,违规提高标准;
2.未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
3.不作为慢作为。
(六)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问题
1.违规跨区域执法;
2.采取“钓鱼”式执法,变相创设管辖权;
3.下达罚没指标;
4.随意增设电子监控设备。
(七)执法乱作为、不作为问题
1.勾结“黄牛”或中介组织不当牟利;
2.长期不履职、不监管;
3.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二、不予受理情形
以下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一)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不属于行政执法职责的;
(三)已被纪委监委、信访或其他机关受理的;
(四)依法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五)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司法程序的;
(六)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诉讼结果不服的;
(七)其他不属于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
三、注意事项
(一)反映问题线索时应注明问题发生时间、涉及的执法单位、问题内容、有效联系方式、是否需要个人信息保密等,以便及时沟通联系,线索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将依法予以保障。
(二)线索反映人应客观准确反映问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征集方式
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来人来信方式征集,具体联系方式为:
联系电话:0312-8322642
电子邮箱:sifajufazhiban@126.com
地址:博野县博兴中路51号博野县人民政府5楼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