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工作,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博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申报评定工作。从开始组织申报、汇总,经过稳慎认定,优中选优,遴选出具有博野特色的代表性项目,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小组评审,后经党组会初步确认定,提出了博野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1
顿氏透针疗法
传统医药
2
古法手工制香技艺
传统技艺
3
于氏传统修脚技艺
4
葫芦烙画技艺
传统美术
现将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24日止,共20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单位:博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312-8322398
注: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
(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五)传统体育和游艺;
(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博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