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程委镇宋村及有关农户:
2023年洪涝灾害潴龙河大桥重建项目于2025年1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94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 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1.754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949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5.2664公顷
(二)范围:征收你村(2号地)位于西南侧(东至:宋村 地;南至:白塔村地;西至:宋村地;北至:宋村地)的土地, 面积约0.4111公顷;拟征收你村(3号地)位于西南侧(东至: 宋村地;南至:宋村地;西至:宋村地;北至:宋村地)的土 地,面积约1.6702公顷;拟征收你村(4号地)位于南侧(东至: 宋庄村地;南至:宋村地;西至:宋村地;北至:宋村地)的 土地,面积约3.1188公顷;拟征收你村(4号地)位于南侧(东 至:宋庄村地;南至:宋村地;西至:宋庄村地;北至:宋村 地)的土地,面积约0.0663公顷。
(三)用途:全部为公路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 询,网址为http:www.boye.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博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2025年2月8日
程委镇程委村及有关农户:
2023年洪涝灾害潴龙河大桥重建项目于2025年1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94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 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1.754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 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面积:0.4747公顷
(二)范围:征收你村(4号地)位于西北侧(东至:程委村地;南至:程委村地;西至:宋庄村;北至:程委村地)的 土地,面积约0.4747公顷。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 询,网址为http:www.boye.gov.cn。
程委镇宋庄村及有关农户:
(一)面积:3.0106公顷
(二)范围:征收你村(4号地)位于北侧(东至:宋村地;南至:宋庄村地;西至:宋村地;北至:宋庄村地)的土地,
土地面积约0.2527公顷;拟征收你村(4号地)位于北侧(东至:程委村地;南至:宋庄村地;西至:宋村地;北至:宋庄村地) 的土地,土地面积约2.7579公顷。
由博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 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南小王镇白塔村及有关农户:
2023年洪涝灾害潴龙河大桥重建项目于2025年1月27日,由 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949号文下达建设用地 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1.754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 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面积:2.2900公顷
(二)范围:征收你村(1号地)位于东北侧(东至:白塔 村地;南至:白塔村地;西至:白塔村地;北至:迁家庄村地) 的土地,面积约2.1202公顷;拟征收你村(2号地)位于东北侧 (东至:白塔村地;南至:白塔村地;西至:白塔村地;北至: 宋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1698公顷。
四 、工作安排
南小王镇迁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一)面积:0.7132公顷
(二)范围:征收你村(1号地)位于西南侧(东至:迁家 庄村地;南至:白塔村地;西至:迁家庄村地;北至: X316 温 安线)的土地,面积约0.7132公顷。
(二)范围:征收你村(4号地)位于西北侧(东至:程委 村地;南至:程委村地;西至:宋庄村;北至:程委村地)的 土地,面积约0.4747公顷。
一 、批准情况
(二)范围:征收你村(4号地)位于北侧(东至:宋村地; 南至:宋庄村地;西至:宋村地;北至:宋庄村地)的土地,
土地面积约0.2527公顷;拟征收你村(4号地)位于北侧(东至: 程委村地;南至:宋庄村地;西至:宋村地;北至:宋庄村地) 的土地,土地面积约2.7579公顷。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5日。(公 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博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 询,网址为http:www.boye.gov.cn。
(二)范围:征收你村(1号地)位于西南侧(东至:迁家庄村地;南至:白塔村地;西至:迁家庄村地;北至:X316温 安线)的土地,面积约0.7132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