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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野县2024年度耕地季节性休耕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耕地轮作休耕,是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河北省2024年度耕地季节性休耕工作实施方案》(冀农函〔2024106号)《保定市2024年度耕地季节性休耕工作实施方案》(保农函字〔2024〕198)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任务目标及技术路径

(一)目标任务2024年省、市继续安排我耕地季节性休耕面积2万亩,项目资金1000万元。亩均减少地下水开采140-160立方米。实施期限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6月。

(二)技术路径在地下水超采区实施季节性休耕,将小麦、玉米一年两熟改为一年一熟,实行“一季休耕、一季种植”,将抽取地下水灌溉的冬小麦休耕,只种植一季雨热同季的玉米或油料、棉花、耐旱耐瘠薄的杂粮杂豆等,减少地下水用量。季节性休耕期间鼓励农民种植油菜等绿肥作物,不浇水,不收获籽粒,下茬作物种植前作为绿肥直接粉碎翻耕入田,培肥地力,减少地表裸露。

、补助标准和方式

(一)补助标准。在确保任务面积按要求落实的情况下,对

承担任务的农户、家庭农场、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实施主体进行补助,季节性休耕每亩补助500元。

(二)补助方式。按照先实施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程序进行,公示无异议,验收合格后,县级将补助资金拨付给各镇,各镇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等方式将补助资金兑现到实施季节性休耕的农户或实施主体。

、重点工作和进度安排

(一)重点工作

1.科学分解任务。根据年度任务清单,将实施任务与、村申报工作相结合,科学分解落实到、村、农户、地块,确保任务精准落地。优先将任务分解到有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地块。

2.组织公开公示。县级在科学分解任务的基础上进行公示,组织项目村填写《耕地季节性休耕任务分解(核实)面积清单》(附件4),政府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农户三方签字,加盖政府和村委会公章,由政府汇总后,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7天,留存公示资料,无异议后,存档备案。

3.签订实施协议。县、、村、农户(实施主体)层层落实责任,政府与实施季节性休耕的农户(实施主体)签订协议,协议一年一签,尊重保护农户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协议文本由市级制定,县级存档备案。

4.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报市级审核批复后实施,要明确实施区域、实施内容、技术路径、工作程序、资金使用、补贴标准、保障措施等,要具有可操作性,确保、村和农户(实施主体)规范有序实施。

5.落实年度任务。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技术路径、年度任务,指导农户(实施主体)开展季节性休耕,将任务落实到农户,落实到田间地块,丰富季节性休耕种植模式,优化绿肥作物种植,确保耕地季节性休耕效益,确保实现节水生态效果。

6.核实任务面积。县级农业部门组织政府成立核查组,逐村、逐户核实面积,完善《耕地季节性休耕任务分解(核实)面积清单》(附件4),核实工作可结合县级自验进行,有关核实人员履行签字手续,县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汇总、存档,及时与本级财政部门沟通,作为拨付补助资金的依据。

7.县级组织自验。县级农业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政府组成自验组,对项目村、农户实施面积、技术路径、项目地块、任务落实等情况进行自验,形成自验报告,自验结果通过部门公示栏或政府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申请市级验收,并做好本级工作总结。自验办法由县级农业部门制定。

8.兑现补贴资金。县级自验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财政资金支付制度规定,县级将补助资金拨付给各镇,各镇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等方式将项目资金拨付给实施季节性休耕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实施主体。

(二)工作进度

20249月,明确任务到、到村、到户、到地块,组织公开公示,签订实施协议。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宣传培训,解读季节性休耕政策,宣传技术模式,明确实施要求,完善实施方案。

2024年9月11月,落实任务到农户、到地块。

2024年12月至下茬作物播种,落实季节性休耕地块管护措施,防止违规种植等问题发生。完善到、到村、到户、到地块的季节性休耕面积任务分解(核实)面积清单等档案材料。2024年1230日前县级阶段性总结和面积任务落实情况报市局

2025年3月至5月,县级自验,市级验收,兑现补贴资金,组织开展总结。2025年6月10日前报送县级全面总结。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耕地季节性休耕工作由县局种植业股牵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具体负责项目技术支持。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推进落实工作组,全面落实相关任务和要求,推进季节性休耕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规范资金使用。要切实加强季节性休耕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与本级财政部门沟通,明确年度资金数量,规范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方案、工作部署等执行项目验收合格后,按时按要求发放到农户。严禁挪用资金,严禁不按标准发放和延时发放,确保资金与面积对应,切实发挥补助资金效益。

(三)严格项目管理。按照省、市要求,落实耕地季节性休耕相关工作,落实落细有关工作,县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任务目标、组织管理等需经市级审核批复。要科学安排进度,明确各项工作时间节点,规范项目运行,落实项目任务。要建立到镇、到村、到户(实施主体)面积清册。要强化公示监督,对实施方案、任务分解等及时进行公开公示。项目村要安排村民党员代表全程参与项目运作,以公开求公正、以公正求落实、以落实求实效。要及时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项目管理平台填报实施进度和资金管理情况。

(四)加强督促检查。县农业农村部门将适时开展工作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实时跟踪项目地块种植作物变化情况,掌握季节性休耕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年度任务落到实处。特殊情况当年没有完成任务的,要转入下一年度继续完成任务。

(五)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包、包村工作责任制,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安排责任心强、懂政策、会管理的干部下沉一线指导季节性休耕工作,要制定完善科学管用的包、包村干部责任制,公开联系电话,存档备案,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年度任务。

(六)开展绩效考核。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监督考核办法》,结合自验,重点做好本级绩效考核,重点从组织领导、任务落实、政策措施、实施成效等方面开展绩效考核。县级随机抽取2个镇,每个镇随机抽取2个项目村,每个村随机抽取4个农户(实施主体)及所涉及的地块现场考核,绩效考核结果在总结报告中说明。绩效考核可以本级自评,也可由政府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展(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5

(七)强化指导服务。要成立技术指导组,对耕地季节性休耕开展指导服务,做到科学高效。科学制定季节性休耕技术指导意见,指导农民科学种植,提高种植效益。

(八)搞好总结宣传。要自下而上对季节性休耕工作开展总结,重点将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工作建议和下年度任务资金需求等情况,形成总结报告,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耕地季节性休耕的生态意义和有关要求,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季节性休耕工作,增强绿色发展的自觉性。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宣传耕地季节性休耕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工作中的经验、典型、做法,要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