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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野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根据《博野县2025年第二批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做好我县2025年第二批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特向社会公开遴选博野县2025年第二批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担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为农业生产开展社会化服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农业生产服务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

二、实施内容

1.补助项目区域、环节和标准

本项目补助资金总额167万元,计划对博野县7个乡镇绩效面积不低于2万亩大田玉米、小麦进行社会化服务补贴。重点对大田玉米的收、秸秆还田、小麦旋耕、小麦播种等环节进行补助,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总额不超过100元。

2.资金支付方式。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服务主体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时按全额收费,验收合格后财政补助资金按比例分别补助给小农户和服务主体补助资金兑现根据《博野县2025年第二批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给予支付。

3.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使用农业农村部或省农业农村厅推荐使用的托管服务制式合同。项目实施情况质检程序必须规范,采取北斗作业监测终端应用等智能信息系统留痕查验、第三方抽查核实项目面积质量等举措。

三、服务组织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且已经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没有注册登记,或者虽已办理登记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个体工商户等服务主体不在范围内。

2.拥有必要的社会化服务能力。具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人员、专业农业机械设备以及其他相关能力。

3.拥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好评。

4.能够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社会化服务主体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纳入平台管理。

四、遴选程序

1.网上公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在博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遴选公告。

2.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按要求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向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报名申请。

1)服务组织基本情况。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服务主体技术力量佐证材料,服务团队名单。

6)合作社农机具照片。

3.审核、公示。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组组织相关人员成立遴选专家小组对报名的服务主体进行审核、遴选,遴选出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不少于3个,并在博野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五、报名日期

2025年812日-819日。

六、报名地点

博野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13室

联系人:郝苗苗、王芳

联系电话:15830938051、18831255369

 

 

                

 

 

博野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8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