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积极稳妥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切实维护经济社会稳定,根据《关于印发保定市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在全县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排查整治活动。
一、排查整治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媒介、重点内容的排查整治。
1、重点领域
包括但不限于:民间投融资中介、网络借贷、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私募基金、影视文化、批发零售、电子商务、房地产、交易场所、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服务等行业企业及关联企业,以及打着上述企业或业务旗号,发布融资类广告。
2、重点场所
包括商业中心、商务楼宇、科技园区、临街门店商铺等商业聚集区;商场、超市、公园、社区、城镇市场、城乡结合部、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区;机场、车站、公共交通工具、电梯间等常见的户外广告投放区;展会、博览会、论坛等商业活动现场。
3、重点媒介
包括互联网(门户、搜索类、企业自设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传单、户外广告等媒体发布的各类融资类广告。
三、排查重点行为
排查广告宣传中含有或涉及“金融创新”、“金融科技”、“消费返利”、“金融互助”、“虚拟货币”、“爱心慈善”、“养老扶贫”、“炒期货外汇”、“一带一路”、“共享经济”、“物联网”等内容,以及承诺高收益、高回报,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等内容。重点关注利用专家、知名人士、专用机构、受益者等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的虚假违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