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商务局
关于开展2021年第三次内部随机
抽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署要求,根据我局2021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由信息股牵头,决定开展全县成品油企业“双随机”定向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抽查对象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
载止到2020年12月31日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企业、零售商促销行为企业、家电维修服务业、家庭服务业、洗染业等。
(二)抽查比例
按照10%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二、抽查时间
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30日进行
三、抽查内容
1、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洗染业管理和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
四、抽查组织实施
此次抽查由信息产业股和市场运行股牵头落实抽查检查工作。
(一)抽查方式及流程
1.由执法人员以随机匹配的方式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2、在实施检查前,要提前做好通知,告知需要准备的检查资料,确保一次性完成检查。
(三)公示抽查结果
应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系统”向社会公示。已实施检查但未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检查。
(四)抽查结果后续处理
1.依据《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令2006年第17号)》、《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令2006年第18号)》、《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2年第7号)》、《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2年第11号)》、《洗染业管理办法(国家商务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环境保护总局令2007年第5号)》、《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试行)》等执法依据规章,由县局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2.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应当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单位处理。
五、工作情况反馈
检查结果要及时报信息产业股,发现问题需要后续处理的,处理结果一并报送信息产业股。
2021年11月9日